“你该死地怎么——”
“你知道,我会毁了你的。”
“你能做到整个阿富汗军队都没做成的事儿?我……恭喜你。你真是个奇人。”
“你知不知道你把这些话都大声说出来了?”
“我清楚我说过的每一个词。”John回答,一只非常稳定的手揽上Sherlock的颈后。
“哦,上帝。让咱俩都见鬼去吧。吻我。”他说,不顾一切地。
而John这么做了。
这真的还不错。比不错要好太多了。恋慕,湿润而温暖的舌头抵着他自己的,自信又情动地喘息着,这真是还不错。
不错。
不错不错不错上帝不错比不错要好太多了和他在一起几乎就像不再感到孤独。如此接近。这么紧密,离不再孤独,几乎只有一根头发丝的距离。他是那么无趣,且着实是十分乏味,然后他做的和说的——怎样都没关系。他也和其他的所有人都不一样。我的头脑远在他们之上,而他的心也如此。这让他站在了乏味的对立面。他是独特的,虽然和我不一样。世上怎么会有像他这样的人?别伤害他,总是先问问他,那就没关系了。试图像他一样。少点灰色。多些色彩。他们的那种普通颜色,不是你那种。
Sherlock得再努力一点。不管怎样,他现在有John来帮他分辨对错了。不是吗?
似乎是这样的。似乎绝对如此。
那将是多么巨大的优势呵。
二《悖论组曲》
John Watson是个能坦然接受悖论的人。他已学会应对之道。亦不得不如此。
他是个好人,却参战了。
他是个医生,而世人皆难逃一死。
因此他对分歧处理的还比较不错——比大部分人都好,且更有风度。多数矛盾不过让他缓缓眨几下眼睛,在心里耸耸肩,再加上个疲惫的微笑。然后他就接着去办他的事儿,而无论那个悖论是什么,John Watson都不会再坚持,让其以任何方式自我阐明,而被留待一边,不再打扰了。两星期前,就跟屋里有个定时炸弹似的,他被要求离开他自己的公寓,然后发现那炸弹自我识别的名字叫Sherlock Holmes,接着就被世上最高大,苍白,警醒又出色的疯狂男人,吻了个天翻地覆,这就是为什么,现在他想到,他本不该再,对他现在生活中出现的任何不寻常,感到这么惊讶了。同Sherlock Holmes发生性关系中,最不令人惊讶的地方,应该就是一切都那么让人惊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