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被华公子所救。
只可惜,她的身体早被折腾坏了,在华公子身边,不到2年就香消玉殒。
所以,她就算要嫁,也是要留着清白身子,嫁给华公子。
说好带她走的那人,是张文华。
她堂姐陈小桃的未婚夫。
17岁就已是童生,前途似锦,陈杏儿初见他时,他站在船上,微风拂过他的头发,整个人如同画中走出。
就那一眼,她就深深地喜欢上了。
以为他也是真心喜欢自己。
为了能嫁给他,她将堂姐推入河中。
为了能与他在一起,她又杀了李家傻子。
可结果呢,他竟然没有来。
后来华公子告诉她,张文华极有可能串通拐子,抢走她的嫁妆,最后将她卖入青楼。
她恨!
她好恨啊!
恨自己前世瞎了眼!
想到前世所受,陈杏儿咬着牙,目光冷冽,“你毁了我,我也定要毁了你!张文华!李家!都给我等着,今日种种,定要你们百倍偿还。”
陈杏儿擦干眼泪,望着窗外,现在还不是哭的时候,该想个主意,她不能嫁进李家。
她的华公子,还在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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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端水进来的便宜哥哥,李云溪心底那根弦再次被拨动。
真是个傻子啊。
傻子好,傻了就不会明白世间百苦。
李云溪,这是原主的名字,她在上一世,叫什么来着,她忘了,也不愿费脑去想,叫什么不重要。
一个生活在末日的人,叫什么,重要吗?不太重要。
末日啊,礼乐崩坏,毫无秩序,为了一口吃的,人人都毫无尊严,活得如同一条狗。
人人都一样,她也一样。
待那个便宜哥哥出去后,李云溪才悄悄抬起右手,她的手心有一颗鲜红的痣。
她生下来便有,很小的一颗痣,但肉眼可见,他们那有句老话,一痣在手,不做都有。
因为手心这个痣,爸妈认为她是个有福气的,这才将她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