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臣民行使裁判私人犯罪或争讼权,使得司法相对独立于国王的直接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构可以依据法律和公正的原则来审判案件,而不受国王个人意志的过度干扰。
2.臣民参与司法的过程,也体现了公民社会的发展。他们通过参与司法审判,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对国王的权力形成了一定的制衡。这种权力结构使得欧洲的大多数王国政体相对宽和,公民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和权利。
(二)政体宽和的表现
1.公民权利的保障
1.在这种政体下,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例如,公民的财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国王不能随意剥夺公民的财产。在司法过程中,公民有权利为自己辩护,并且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申诉冤屈。
2.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利也有所体现。虽然与现代民主制度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贵族和部分民众可以通过议会等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讨论和决策,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2.社会稳定与发展
1.政体宽和促进了社会的稳定。由于权力的相对分散,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协商和法律途径来解决,而不是通过暴力和革命。这种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在经济方面,商业和手工业得到了发展,城市逐渐繁荣。因为公民在相对自由的环境下,更有积极性去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四、权力集中与专制君主的关联
(一)专制君主的权力独揽手段
企图实行专制的君主总是首先独揽各种职权。在欧洲就有一些国王试图独揽国家的一切要职。
1.削弱其他阶层权力
1.这些国王会通过各种手段削弱贵族的权力。例如,减少贵族在议会中的席位,限制贵族的军事权力,或者通过经济手段使贵族依赖于自己。他们还会打压新兴的资产阶级和市民阶层,限制他们的政治参与和经济发展机会。
2.在宗教方面,君主可能会试图控制教会,使教会成为自己统治的工具。这样一来,君主就可以利用宗教的影响力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同时削弱教会和其他阶层的制衡力量。
2.集中立法、行政和司法权
1.在立法上,君主会将立法权集中到自己手中,废除一些限制自己权力的法律,制定有利于自己独裁统治的法律。他们不再与其他阶层协商立法,而是单方面决定国家的法律制度。
2.在行政方面,君主独揽行政大权,所有的国家事务都由自己或自己的亲信来管理。官员的任免完全取决于君主的个人意志,行政决策不再考虑其他阶层的利益。
3.在司法上,君主将司法权纳入自己的统治范围。司法审判成为君主打击异己的手段,不再遵循公正、独立的司法原则。
(二)权力独揽后的社会影响**
1.公民自由的丧失
1.公民在专制君主的统治下,失去了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任何对君主的批评都可能被视为犯罪,公民面临着被监禁、迫害甚至处死的危险。
2.公民的财产权也得不到保障,君主可以随意征收赋税或者没收公民的财产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公民的人身自由也受到极大的限制,他们的行动受到监视,无法自由地迁徙或者从事自己想做的职业。
2.社会的动荡与衰退
1.权力独揽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其他阶层对君主的独裁统治不满,社会内部的矛盾不断积累。这种矛盾可能会以起义、革命等形式爆发出来,使得社会陷入动荡不安的状态。
2.在经济方面,由于专制统治缺乏对市场和经济发展规律的尊重,经济发展受到抑制。商业活动受到限制,手工业者和商人的积极性被打击,国家的经济逐渐衰退。
五、权力分立的理论基础
(一)权力制衡的必要性
1.人性的考量